各学院团委、团支部、学生组织:
在2022年中,我校各级团学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体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落实党的二十大工作部署,紧扣共青团的本务政治职责和工作主线,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团。为进一步提高当代共青团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共青团多项工作开展,做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更好地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进程中建功立业,校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开展学校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数量及条件
各单位申报奖项的数量要如实根据本单位人数情况申报,校团委将依据智慧团建系统中各单位团支部和团员数量审核表彰类别与名额。在社会志愿服务中组织动员和发挥作用较好的团组织、主动担当作为明显的团员、团学干部,优先参评。
(一)“五四红旗团委”3个
在思想引领、组织建设、校园文化、青年大学习、实践育人及新媒体等方面工作,具有创新性的做法和好的经验,取得显著教育效果的团委授予“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二)“共青团工作单项奖”3个
在思想引领、组织建设、校园文化、青年大学习、实践育人及新媒体等方面工作成效显著,对特色工作开展情况较好的团委授予“共青团单项工作优秀奖”。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49个
各学院团委根据名额分配,进行评选“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结果在本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
各学院团委根据名额分配,在“五四红旗团支部”中推荐“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校团委组织公开答辩,从中遴选10个“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具体评选要求及条件如下:
1.指导思想端正,理论学习规范,学风建设良好,积极参与学生科研活动,团支部成员在评选年度中无考试作弊行为,在2022年对标定级工作中需获得四星及以上定级,青年大学习平均率达75%以上,智慧团建系统党史学习主题教育完成率不低于80%。
2.所在支部积极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活动,多样化开展以党史为核心的“四史”主题思想教育活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良好,支部整体活动开展情况优良,围绕“一团一品”建设,定期开展支部生活,团员参与踊跃。
3.理论学习、仪式教育、团课活动开展常态化,三会两制一课、智慧团建、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工作开展规范化,认真做好发展团员及“团内推优”工作。
4.团支部成员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及各类主题团日活动,团组织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并多次获得校级及以上各类奖项。
(四)“十佳主题团日团支部”10个
各学院团委根据名额分配,进行评选“十佳主题团日团支部”,评选结果在本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
具体评选要求及条件如下:
1.开展的主题团日活动主题鲜明,弘扬主旋律,内容充实,具有思想性、教育性、示范性和代表性。
2.团支部成员在评选年度中无考试作弊行为,支部同学积极参加主题团日活动,参与率达90%以上。
3.活动实效性强,体现团员青年精神风貌,通过主题团日活动能够增强团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注重活动的记录和总结,活动照片、策划、PPT、视频详细材料,活动总结要包含团员青年对活动的感悟、评价。
(五)“青年大学习优秀团支部”49个
各学院团委根据名额分配,进行评选“青年大学习优秀团支部”,评选结果在本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
具体评选要求及条件如下:
1.创新方式方法,能按照“扩面、提质、增效”原则,调动团员青年积极性,开展“青年大学习”活动。
2.通过构建“导学、讲学、研学、比学、践学、督学”学习体系,广泛开展专题学习会、实践教育等活动。
3.团支部成员在评选年度中无考试作弊行为,支部同学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活动,参与率达90%以上。
(六)“十佳明星社团”10个
由学生社团管理中心组织评选,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
(七)“共青团工作先进个人”3名
获“五四红旗团委”单位的团委书记。
(八)“优秀共青团干部”273名
各学院团委、团学组织根据名额分配,进行评选“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
各学院团委、团学组织根据名额分配,在“优秀共青团干部”中推荐“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校团委组织公开答辩,从中遴选10名“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
具体评选要求及条件如下:
1.评选采取自荐和组织推荐形式,由团支部委员会结合团支部团员教育民主评议结果开展评选,相关结果在支部内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所在团委审议。
2.担任团学干部职务一年以上。
3.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在团的各项活动中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在群众中具有威信。
4.能够团结和带领所在单位团员开展各类活动,工作成绩突出,所在单位获校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者优先。
5.“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须为学校“青马班”“大骨班”毕业或在读学员,评选年度内无挂科。
(九)“优秀学生会干部”34名
校学生会、各学院学生会根据名额分配,进行评选“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
校学生会、各学院学生会根据名额分配,在“优秀学生会干部”中推荐“优秀学生会干部标兵”,校团委组织公开答辩,从中遴选10名“优秀学生会干部标兵”。
具体评选要求及条件如下:
1.担任学生会干部职务一年以上。
2.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在学生会的各项活动中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在群众中具有威信。
3.能够团结和带领所在单位学生干部开展各类活动,工作成绩突出,所在单位获校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者优先。
4.“优秀学生会干部标兵”须为学校“青马班”“大骨班”毕业或在读学员,评选年度内无挂科。
(十)“优秀共青团员”749名
各学院团委根据名额分配,进行评选“优秀共青团员”,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
各学院团委根据名额分配,在“优秀共青团员”中推荐“模范共青团员”,校团委组织公开答辩,从中遴选10名“模范共青团员”。具体评选要求及条件如下:
1.学生团员采取本人自荐和组织推荐形式,由团支部委员会结合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开展评选,相关结果在支部内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所在组织审议。
2.理想信念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
3.优秀共青团员须在2022年度团员民主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
4.“模范共青团员”须为学校“青马班”、“大骨班”毕业或在读学员,评选年度内无挂科。
5.在思想引领、组织建设、校园文化、青年大学习、实践育人及新媒体等方面表现突出。
(十一)“学生新媒体工作先进个人”38名
各学院团委、团学组织根据名额分配,进行评选“学生新媒体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
具体评选要求及条件如下:
1.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热爱共青团事业,能配合团组织工作;熟悉网络工作;有组织纪律性和责任感。
2.能及时按要求到指定的网络空间参与跟帖、转帖、评论工作,及时发声,自觉针对网络上的错误言论和思潮进行正面信息传播,壮大网上主流思想與论。
(十二)“优秀学生社团社长”10名
由学生社团管理中心组织评选,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
(十三)“优秀青年志愿者”100名
各学院团委、团学组织根据名额分配,进行评选“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
具体评选要求及条件如下:
1.长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为志愿汇在册志愿者。
2.热爱祖国,明礼诚信,品行端正,作风优良,能自觉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无违法违纪记录。
3.在学校志愿服务工作中,以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到学校以及全国各地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中,一年(2022年4月﹣2023年4月)累计志愿服务时长达60个小时以上,工作成绩得到服务单位的认可。事迹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二、评选办法
(一)要求各学院团委、团学组织按照本通如的规定,认真组织评优推荐,填写申报表。
(二)“五四红旗团委”将采用会评的形式,工作考核分自评和复评两个阶段进行,包括各团委自查、考核领导小组核查、答辩评审等环节。
1.自评环节。各团委按照考核要点自查后,将学年工作总结(3000字以内)、《共青团工作考核自评表》和支撑材料电子版发至校团委邮箱。
2.考核领导小组核查环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各团委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结合支撑材料,对自查情况进行核查,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参评资格。
3.复评环节。校团委组织各学院团委集中答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各院团委书记、青年学生代表对答辩情况进行测评打分。
4.考核层终得分由自评得分加复评得分组成,具体计算方式如下:考核得分=自评得分*50%+复评得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打分*40%+团委书记互评*30%+青年学生代表打分*30%)*50%。
(三)各团委填写共青团工作单项奖申报表,限报3项,由考核领导小组将对各团委进行测评,对特色工作开展情况较好的团委授予“共青团单项工作优秀奖”。
三、相关要求
(一)评选工作是共青团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学院团委、团学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标准,履行民主程序,通过选树先进典型,带动广大团员进一步勤奋学习、奋发成才,促进我校共青团工作的蓬勃开展。
(二)各学院团委、团学组织按评选要求和名额分配情况组织评审,各奖项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所有参选的集体和个人申报材料电子版以各学院团委、团学组织为单位统一发送至校团委邮箱,纸质版材料按照时间节点报校团委学生办公室(百合楼二楼团学组织办公室),申报材料切勿过度包装,普通A4纸黑白正反打印即可。逾期不报、材料不全,视为自动放弃,弄虚作假者,将予以严肃追责。
(四)校团委将对候选集体和候选个人予以公示,按受广大同学监督。
(五)名额分配表、申报表、汇总表、推荐表等以电子版形式发各学院团委、各团学组织。
联系人:雷洋18091497445
邮箱:mdtw1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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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