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按照《关于评选2022年度学校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精神,校团委拟组织开展2022年度五四红旗团委答辩工作,现将答辩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2023年4月24日 19:00
二、答辩地点:建德楼202报告厅
三、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团委书记作为答辩人,原则上不予请假,因故不能参加的请书面向校团委说明情况;
(二)答辩人员以PPT(比例为16:9)方式进行工作展示,答辩时间不超过8分钟,超时酌情扣分;
(三)要求答辩人员着正装、佩戴团徽校徽;
(四)拟定于4月24日中午14:00进行彩排,请答辩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五)如对资料核查结果有异议请及时向校团委反映。
请各院团委提前做好答辩准备,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联系。
共青团OD手机版app,OD(中国)委员会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