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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试行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提高综合素质,加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测评工作遵循的原则
坚持定性评价和定量测评相结合的原则;静态考查和动态测量相结合的原则;考评内容的具体化、直观化原则;自我考评、群众考评和各级组织考评相结合的原则;考评工作过程以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测评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二、测评内容及测评成绩计算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及成绩由二部分组成:客观指标体系测评成绩及评议指标体系测评成绩。
(一)客观指标体系测评内容及测评成绩组成如下:
1.课程学习测评成绩(G1):学生该学年每门课成绩乘以每门课学分之和除以该学年课程学分之和乘以权重系数0.8,其计算公式为:
X1I1+X2I2+…+XnIn
G1 = I * 0.8
其中G1为课程学习测评成绩;Xi为该课程的考试(考查)成绩;I1,I2,I3…In为各课程学分,I为各课程学分之和。
2.素质拓展测评成绩(G2)
(1)素质拓展是指学生在本学年度通过发挥特长以及创造能力而获得的在科学技术、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的成果。学校鼓励学生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开拓创新。
(2)素质拓展测评采用加分的办法,同项多次获奖只取最高分值,某项获奖加分依其等级确定相应分值。
(3)素质拓展测评内容及分值如下:
项 目 |
受表彰及奖励情况 |
分数 |
备注 |
发表学术论文(专业学习、思想教育、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等方面论文及出版学术著作) |
国际重要刊物(SCI、EI、ISTP) |
8 |
(1)加分计算大四按照录用通知加分,其他年级按照见刊加分即可,但不能累计。 (2)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或本校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本人为第二作者,学生单位为OD手机版app,OD(中国),方可加分。 |
学校认定的国内核心刊物 |
6 |
学校认定的其他刊物和国际会议论文 |
4 |
学科竞赛与科技发明(学习竞赛、科技制作、科技发明、实验技能竞赛等) |
国际获奖及奖励 |
特等奖 |
10 |
(1)对于团体竞赛项目,依据获奖证书团队成员贡献,排名前4(含第4名)的按照左侧对应等级进行加分,其他成员加分均需乘以系数0.5。 (2)各类竞赛项目、发明、科技制作等获奖级别可依据主办方(获奖证书盖章单位)予以认定:国家级(由中央各大部委,办公厅,司级主办的比赛),省级(由省、教育指导委员会,各行业学会主办的比赛),市局级(由市政府部门,各局级单位主办的比赛),校级(由各大高校主办的比赛)。 (3)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为我国最高规格大学生竞赛,对学生综合能力要求极高,互联网+大赛获奖级别统一上调一级。国赛获奖比照国际获奖档次加分,省级获奖比照全国获奖加分。校级获奖按照市局级获奖加分。 (4)同一学生在一年内多次获奖的,只取最高分。 (5)未载明奖项,由各院制定统一加分标准。 |
一等奖 |
8 |
二等奖 |
6 |
三等奖 |
4 |
全国获奖及奖励 |
特等奖 |
8 |
一等奖 |
6 |
二等奖 |
4 |
三等奖 |
2 |
省部级获奖及奖励 |
特等奖 |
6 |
一等奖 |
4 |
二等奖 |
3 |
三等奖 |
2 |
市局级获奖及奖励 |
特等奖 |
4 |
一等奖 |
3 |
二等奖 |
2 |
三等奖 |
1 |
校级获奖及奖励 |
特等奖 |
3 |
一等奖 |
2 |
二等奖 |
1 |
三等奖 |
0.5 |
学院获奖及奖励 |
特等奖 |
2 |
一等奖 |
1.5 |
二等奖 |
1 |
三等奖 |
0.5 |
个人或集体荣获荣誉称号或表彰(体育比赛、社会实践、校园文化、文明宿舍建设等方面) |
全国奖励表彰 |
特等奖 |
8 |
(1)需提供有效获奖证书。 (2)同一学生在一年内多次获奖的,只取最高分。 (3)各类竞赛项目、发明、科技制作等获奖级别可依据主办方(获奖证书盖章单位)予以认定:国家级(由中央各大部委,办公厅,司级主办的比赛),省级(由省、教育指导委员会,各行业学会主办的比赛),市局级(由市政府部门,各局级单位主办的比赛),校级(由各大高校主办的比赛)。 (4)未载明奖项,由各院制定统一加分标准。 |
一等奖 |
6 |
二等奖 |
4 |
三等奖 |
2 |
省部奖励表彰 |
特等奖 |
6 |
一等奖 |
4 |
二等奖 |
3 |
三等奖 |
2 |
市局级奖励表彰 |
特等奖 |
4 |
一等奖 |
3 |
二等奖 |
2 |
三等奖 |
1 |
校级奖励表彰 |
特等奖 |
3 |
一等奖 |
2 |
二等奖 |
1 |
三等奖 |
0.5 |
学院通报、奖励表彰 |
特等奖 |
2 |
一等奖 |
1.5 |
二等奖 |
1 |
三等奖 |
0.5 |
集体荣誉及称号 |
国家级 |
8 |
|
省级 |
6 |
市级 |
4 |
校级 |
3 |
院级 |
1 |
个人荣誉及称号 |
国家级 |
8 |
省级 |
6 |
市级 |
4 |
校级 |
3 |
院级 |
1 |
担任社会工作 (考核合格者) |
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
3 |
(1)学生干部的具体测评成绩由该职务的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工作态度、业绩、工作量及述职评议结果,在本院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加分值,分值不高于左侧对应的级别分值; (2)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加分只取最高项。 (3) 所有职务需任职满一年。 |
校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校团委各部长;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团委副书记;各社团负责人;各班班委、团支部委员。 |
2 |
院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团委各部长;各班其他班干部。 |
1.5 |
各部门干事。 |
1 |
资格证书 |
取得大学英语六级、专业英语四级、各学院认定的一类资格证书,雅思5分以上,日语能力等级测试N2及以上。 |
3 |
(1)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获得的资格证书可累加。 (2)各类资格证书由各院统一组织认定加分。 |
大学英语CET4,(英语专业学生CET4不加分,CET6加2分)、及各学院认定的二类资格证书 |
2 |
计算机类,商务类证书。就业创业培训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 |
1 |
注:凡在本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获得荣誉表彰奖励的个人及先进集体,不在下一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给与相应加分。
(二)评议指标体系测评内容及测评成绩组成如下:
3.评议内容及测评成绩(G3)
项 目 (1) |
内容、等级、分值及比例 |
优(25-24分) 20% |
良(23-22分) (比例无限制) |
一般(21-20分) (比例无限制) |
差(19分) (比例无限制) |
政 治 方 向 与 理 想 信 念 A |
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在实践中自觉运用维护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有深厚的民族感情,并在现实中爱国,在具体行动中爱国,用理性精神爱国,发奋学习,努力实践,以实现中国梦,报效国家为己任。正确认识社会发展规律,关心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
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在实践中运用维护和发展马克思主义。 培养对祖国的民族感情,并在现实中爱国,在具体行动中爱国,用理性精神爱国,以实现中国梦,报效国家为己任。 认识社会发展规律,关心国家大事,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
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 但在理解上具有片面性,认识上还不够清楚。爱国热情不足,不能完全做到理性爱国,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够。但能基本认识社会发展规律。 |
对党的方针政策认识不深,虽无恶意,但常有各种不负责任的言行。 没有爱国热情,不能理性爱国,从不主动学习相关理论知识,对社会发展规律认识不足 |
项 目 (2) |
内容、等级、分值及比例 |
优(25-24分) 20% |
良(23-22分) (比例无限制) |
一般(21-20分) (比例无限制) |
差(19分) (比例无限制) |
道 德 修 养 B |
法纪观念强,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及学院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严格要求自己。 关心国家大事,关注社会变化,关怀民生疾苦,立足现实,勇于担当。严于律己,助人为乐,坚守公民义务和社会责任,在批判中守护传统,在开拓进取中弘扬精神文明,在自强不息中见贤思齐。 诚实守信,勤劳节俭,正直勇敢,自尊自爱,明辨善恶,敬业奉献,礼貌待人,乐于助人,律己宽人,遵守网络道德规范,抵制黄毒与假、 黑、诈。 尊敬师长,关心同学,言谈得体,举止端庄;知荣辱,讲正气,懂礼节,识进退;上课、乘车、聚会等一切公共场合均能仪表整洁,落落 大方,动静合宜。具有丰富的社会科学、人文科学、自然科学等学科知识;有健康高 雅的审美情趣和审美能力;具有高尚的文化修养,崇尚科学,爱护环境, 热心公益,珍惜资源,遵守公共秩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志存高远,勇于进取;自信坚毅,百 折不挠;适应环境,改造社会;包容他人,豁达乐群。 |
有法纪观念。能遵守法纪及学院规章制度。 能关心国家大事,关注社会变化,基本能严格要求自己,助人为乐,遵守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能遵守公共秩序,有礼貌,讲文明,能帮助他人。 比较尊重教师的劳动成果,能听取教师意见,多数情况下对教师有礼貌。 基本注重社会科学、人文科学、自然科学等学科知识积累爱护环境, 热心公益,珍惜资源,遵守公共秩序。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志存高远,勇于进取;适应环境,改造社会;包容他人。 |
有一定的法纪观念。能遵守法纪及学院规章制度。 一般情况下能参加集体活动,完成集体交办的任务,但自觉性不高,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冲突时考虑个人过多。 不太关心国家大事,关注社会变化,基本能遵守社会公德,有礼貌,讲文明,能帮助他人。 比较注意遵守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一般能遵守公共秩序,但行为举止不够注意,经教育有转变。 与教师讲话比较随便,偶有不尊重教师的言行,经教育加以改正,转变较快。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有明确目标;适应环境,基本能包容他人。 |
法纪观念较淡薄,时有违纪现象,但尚能接受批评和教育,在某些方面有悔改表现。 在公共场所不顾他人,为所欲为,只顾自己的方便,经常有不够文明的举动,经教育有悔改表现。有损坏公物等不良行为,经教育有初步认识开始转变。 |
项 目 (3) |
内容、等级、分值及比例 |
优(20-19分) 20% |
良(18-17分) (比例无限制) |
一般(16-15分) (比例无限制) |
差(14分) (比例无限制) |
集 体 观 念 与 团 结 互 助 C |
主动关心集体,积极参与组织集体活动,有很强的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 乐于奉献,保证集体利益。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能主动热情为同学服务,任劳任怨。 |
参加集体活动,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 能够很好的维护集体利益。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热情为同学服务,处理好与同学之间的关系。 |
一般情况下,能参加集体活动,完成集体交办的任务但自觉性不高。有时考虑个人利益过多,没有维护集体利益。一般情况下能为同学服务,但在处理与同学关系时考虑个人较多。 |
经提醒、劝说能参加集体活动,一般情况下对集体活动凭兴趣参加,组织观念差,偶有违纪现象发生。 有时能为同学服务,多数情况下,自私自利。 |
项 目 (4) |
内容、等级、分值及比例 |
优(15分) 20% |
良(14分) (比例无限制) |
一般(13分) (比例无限制) |
差(12分) (比例无限制) |
学 习 态 度 及 目 的 D |
有正确的人生目标,明确的学习态度。刻苦勤奋,能科学合理的安排时间,效率高,学习上有拼搏精神。善于创新,追求卓越,能够不断拓展知识新领域,善于积累知识无缺课现象,作业及时完成,质量高,精力充沛,注意力集中,学习成绩优异。遵守考试纪律诚心应考。 |
有较为明确的目标,学习比较刻苦但科学性不够,学习效率不高。基本上能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专业比较明确。学习成绩良好。遵守考试纪律诚心应考 |
学习态度认真,一般情况下能完成学习任务,但自控能力差,在学习上有松懈或拖拉现象。课堂表现一般,学习成绩及格。遵守考试纪律诚心应考 |
学习不够认真,但基本能完成教学要求。有时不完成作业或缺勤等。 学习上得过且过,偶有不及格现象。 |
项 目 (5) |
内容、等级、分值及比例 |
优(15分) 20% |
良(14分) (比例无限制) |
一般(13分) (比例无限制) |
差(12分) (比例无限制) |
劳 动 态 度 E |
积极参加各项公益劳动,并在劳动中埋头苦干,表现突出。 在日常生活中能主动关心、帮助同学,带头承担宿舍、班级服务性工作。 |
能参加各项公益劳动,在劳动中能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 能履行职责,经常为同学服务。 |
一般情况下公益劳动,不缺勤,劳动表现一般,能完成任务。 在日常生活中能承担部分同学的服务性工作。 |
公益劳动缺勤情况较多,劳动中表现较差。 平时不能主动做服务性工作,很少主动承担服务性工作。 |
注:(1)G3=(A+B+C+D+E)×0.2
其中:A、B、C、D、E为评议测评内容中各项所得分值;
(2)0.2为权重系数。
(3)各个项目和等级由全班同学集体打分汇总并公示,分差过大时由辅导员核实报本学院评审小组审定。
学生违纪违规情况的测评成绩(G4)
类 别 |
内 容 |
分数 |
1. 违反校规校纪而受到校纪处分者 |
留校察看 |
-10 |
记过 |
-8 |
严重警告 |
-5 |
警告 |
-3 |
旷课在10学时之内者 |
-2 |
通报批评 |
-1 |
2. 违反党纪、团纪,受党团籍处分者 |
受党(团)内警告处分 |
-3 |
受党(团)内通报批评 |
-1 |
3. 日常不良行为表现 |
由各学院、辅导员酌情减分 |
-3- -1 |
三、测评结果计算及适应范围
1.学生综合测评成绩(G)为客观评议测评成绩(G1+G2)与评议测评成绩(G3+G4)的总和。即:G=G1+G2+G3+G4
2.测评结果作为每学年的三好学生及奖学金评审的主要依据。
3.本素质综合测评的结果还可作为评选优秀毕业生、毕业生综合测评及向用人单位推荐、与学生家长沟通等其他工作的依据。
四、测评机构和测评程序
1.各学院设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测评领导小组)。测评领导小组由5—7人组成,由各学院院长任组长,党委(党总支)书记、主管教学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教务人员、团委书记和专职辅导员为小组成员。测评领导小组听取辅导员或班长报告,监督并裁定测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各小班由辅导员、班长、团支部书记和班级选举4—5名学生代表(大班45人以上选举7名学生代表)组成“测评评议小组”由辅导员负责组织并实施本班测评工作。
3.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每年9月底之前完成,成绩以专业为单位进行排名。
4.各班级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首先由本人做学年小结,提交本人成绩及加分项目,班长组织全班同学进行评议(G3),打分并公示;分差过大时由辅导员核实报本学院评审小组审定。班级测评评议小组在辅导员组织下核算成绩(G1)及加减分(G2、G4项),结果向全班同学公示。测评结果由辅导员和班长签字后上报各学院测评领导小组。
5.班级小组评议结果向全体学生公开,如学生有疑义可向各学院测评领导小组反映,各学院测评领导小组应在一周内做出裁决 。
6.测评结束时,每个学生和各小班测评小组要认真填写学生综合测评登记表(附件一、附件二),并上交各学院测评领导小组,各学院测评领导小组签署意见后,在九月底前将本院学生年度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备案。
五、附则
1.各学院在测评时,按本办法标准执行,如有补充需征求党委学生工作部意见。
2.本试行办法,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3.本试行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OD手机版app,OD(中国)学生素质年度综合测评登记
2.OD手机版app,OD(中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班级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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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9日
附件1:
OD手机版app,OD(中国)学生素质年度综合测评登记表
学院: 班级: 20 —20 学年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职务 |
|
政治面貌 |
|
评议测评 |
项目 |
A |
B |
C |
D |
E |
得分 |
|
|
|
|
|
不足 |
|
|
|
|
|
努力方向 |
|
|
|
|
|
本学年获何奖励或处分 |
(以上学生本人填写) |
综合测评分数 |
客观测评分 |
评议测评分 |
总 分 |
备 注 |
G1 |
G2 |
G3 |
G4 |
G=G1+G2+G3+G4 |
|
|
|
|
|
|
|
班组鉴定意见 |
团支书: 班长: 年 月 日 辅导员: 年 月 日 |
系测评小组意见 |
组长(签章): 年 月 日 |
制表:党委学生工作部
附件2:
OD手机版app,OD(中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班级汇总表
学院: 班级: 20 —20 学年
姓名 |
客观测评分数 |
评议测评分数 |
成绩 |
G1 |
G2 |
G3 |
G4 |
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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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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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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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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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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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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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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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注:综合测评成绩G=G1+G2+G3+G4 制表:党委学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