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 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3〕19 号)要求,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3年全省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审核汇总工作。我校将做好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审核汇总配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集中审核汇总 2023 年全省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及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数据;
(二)随机抽取部分学校开展“一校一报告”数据质量核查;
(三)总结反馈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相关情况。
二、会议议程
(一)审核汇总时间
类别 |
时间安排 |
参加人员 |
高等教育 审核汇总会 |
11 月 24 日下午 16:00 专家会 11 月 25 日——11 月 28 日: (1)逐校查看学校电子台账数据; (2)逐表审核学校上报的基表数据; (3)意见反馈及整改; (4)抽取部分高校开展“一校一报告”数据质量核查。 |
规划发展与协调处统计人员 |
总结会 |
12 月 1 日下午 14:30 召开总结会 (1)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报告; (2)审核汇总工作反馈; (3)重点指标分析; (4)领导讲话。 |
1.校长 2.规划发展与协调处处长 |
三、审核会需提交数据
(一)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一式两份(规划发展与协调处提供);
(二)教育部系统反馈数据变动情况(增幅/减少20%)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各数据填报部门提供)。
请各单位负责填报数据人员务必在11月23日前提交数据变动情况的支撑材料于规划发展与协调处。在数据审核会期间数据填报人员务必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随时准备接受教育厅专家相关数据的质询,本次数据审核汇总工作望各单位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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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发展与协调处
2023年11月20日